男孩捡鞋溺亡!救援队称,同伴多次扔鞋!有些恶作剧是不能被宽容的!如果情况属实,扔鞋子的同伴有不可推卸的责任。
7月15日,陕西一12岁男孩为捡鞋子坠入咸阳渭河,不幸溺亡。
救援人员称,当时8个孩子一起玩,鞋子是其他孩子扔到水里的。
12岁这个年龄的孩子,对河水的基本安全意识应该是有的,所以他们其实在主观上是知道下河捡鞋是有危险的,否则也就不会去扔了。
这就有一个问题了,到底怎么界定违法故意和无意识行为的区别,怎么裁判他们是不是放任另一个同龄人的生命危害。
对此,我们一起看看网友们都怎么说的?
@渐行渐远的毛虫:这是霸凌吧,这不是不慎落水,这是被霸凌后落水,霸凌者要承担责任。
@居然酱酱紫:这事和不慎落水完全两个性质!
@陈医笙:如果情况属实,扔鞋子的同伴有不可推卸的责任。